文昌發(fā)布禁飛通告!時間、區(qū)域→

文昌市人民政府

關于在特定時間禁止小型航空器

和空飄物飛行活動的通告

  為保障近期文昌市空域安全,根據(jù)工作需要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(guī)則》(國務院、中央軍委令第509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,決定在4月20日至4月29日期間加強全市所轄空域管理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
  一、自2025年4月20日08時起至4月29日08時止,文昌市全市行政區(qū)域空域為臨時空中限制區(qū)。其中在龍樓鎮(zhèn)、東郊鎮(zhèn)、文教鎮(zhèn)、昌灑鎮(zhèn)的臨時空中限制區(qū)內禁止一切單位、組織和個人的輕型和超輕型飛機、輕型直升機、滑翔機、三角翼、動力三角翼、滑翔傘、動力傘、熱氣球、飛艇、無人機、航空模型、空飄氣球、系留氣球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在地面以及空中進行起降、飛行活動。期間,需要利用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進行應急作業(yè)的飛行活動,須按照有關程序嚴格履行審批手續(xù)。

  二、在禁飛期間,涉及小型航空器、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單位,要加強對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監(jiān)控,嚴格落實禁飛規(guī)定。

  三、各鎮(zhèn)(場)及市公安、旅游文化、市場監(jiān)管、氣象、海關、應急管理等部門,要按照職責分工,加強日常檢查,切實做好宣傳教育和監(jiān)督管理工作。

  四、對違反本通告的,依法予以處理。

  特此通告。

文昌市人民政府

2025年4月16日

原標題:文昌發(fā)布禁飛通告!時間、區(qū)域→

責任編輯:龐小晴
  • 新海南手機客戶端

    用微信掃一掃
  • 南海網手機客戶端

    用微信掃一掃
  • 南海網微信公眾號

    用微信掃一掃
  • 南海網微博

    用微博掃一掃

海南社會

社會民生包羅萬象 進入欄目
欄目推薦
關于我們 |  廣告服務 |  技術服務 |  法律聲明 |  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
海南南海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1999-2025 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金盤路30號新聞大廈9樓 電話:(86)0898-66810806  傳真:0898-66810545
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:966123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:nhwwljb@163.com
互聯(lián)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:461200600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(jié)目許可證:2108281 互聯(lián)網出版許可證:瓊字001號
增值電信業(yè)務經營許可證:瓊B2-2008008 廣告經營許可證:460000100120 瓊公網監(jiān)備號:46010602000273號
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